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2019-08-30 16:55: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要结婚时必须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机关进行登记,他们的婚姻才会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那么大家知道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具体说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九块钱;

  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

  一般无需另付其它费用,不过有的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可能会加收复印费。

  5、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二、婚姻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解答内容。通过阅读以后,大家应该对所遇到的问题更加清楚了。如果您还有什么别的疑问欢迎登录我们的找法网网站进行详细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您!感谢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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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
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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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诉讼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条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等。前述法律规定,重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况发生,应认定婚姻无效。且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何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信息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1、一般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合法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簿等),提出查阅申请即可;2、如果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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