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顺序

更新时间:2019-08-28 17:19: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那能既算交通事故又算工伤吗?这样情况下该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

  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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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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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工伤 赔偿
一、交通事故工伤需要赔偿哪些 1、交通事故工伤需要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2、
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您好,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为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工伤赔偿项目一般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伙食费,交通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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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项目有哪些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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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