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8-06 16:4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在很多人不止给人买保险,还会给自己的财产购买保险,在购买财产保险的时候是需要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那么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

  推动保险事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签订财产保险合同除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我国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的主体必须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保险公司。其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保险方的名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管理并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财产。不得虚构、假设,否则合同无效。

  (3)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采到书面形式,并应做到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表语准确、程序合法,防止发生无效、违法合同,或酿成纠纷。

  (4)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使用规范的示范文本,有特殊要求的,应报经省、直辖市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自行制订,到指定印刷厂印刷,并只限自己使用。

  (5)财产保险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作为保险合同,也叫保险条款,应该特别注意审查的内容有三点。第一点是“告知条款”。重点审查的第二点是“保险责任”。 重点审查的第三点内容是:“免责条款” 。第四点需要审查的内容称为:“理赔条款”。

  拿到保险合同的第一步,应该是了解基本的联系方法和常规信息。对合同各种基本信息的了解很重要,你至少在掏钱投保前要搞清楚这是什么公司,什么险种,代理人的身份等。

  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

  1、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

  3、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而设立的。

  4、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通过阅读以后,大家应该对所遇到的问题更加清楚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给我们留言,也可以登录我们的找法网网站进行详细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签订合同是什么,请问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您好,公司之间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伙人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有什么
你好,合伙人出资金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利益的分配,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种类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注意问题
订立保险合同要先行商定保险合同条款,一旦确认签订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在转让上有什么区别
财产保险合同可以转让。财产保险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后,转让保险标的的,认为原投保人退出保险,该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相对消灭,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动。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请问签订担保合同时要注意什么?担保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是保证的话,特别要注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还应注意保证期间等。其他类型担保各有不同特点。
你签了合同,然后合同里面有签到扣1000元的押金,合同满一年才能退,在合同里有说到不满一年这1000元就没有了,我现在不想上了,这钱能退的了嘛?
单位收取押金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 到人社局投诉他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签了合同,对方一直没有过户怎么办?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教育培训机构退费不合理,欺骗未成年人签署合同
您好,这个你可以向教育局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