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5-20 17:28: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农村集体土地不进行耕种,就可能会荒废了。目前经营农作物的农民越来越少,与其让土地不断的荒废下去,还不如利用土地赚钱,比如将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出去。但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找法网为你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

  集体土地也是可以租赁的,但是集体土地租赁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求者须慎之又慎,提前先了解和掌握租凭的注意事项,以防因不了解法律政策而引发法律风险,找法网为你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

  一、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

  可以租赁,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

  二、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法等,土地所有权分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如果没有被国家征收,就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多种形式,一般为村委会,也可能为村民小组,具体看各个地方的习惯及历史因素等。1999年修订的《宪法》第10条和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第6条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于哪一级和哪一个组织机构代表农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同时,我国的《民法通则》第74条也有类似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多为村、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等。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如上,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土地才能够进行租赁,在对土地进行租赁的时候,可以先了解下国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的相关政策要求。需要找律师讲解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事宜,你可以来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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