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19-04-30 17:46: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离婚并不是对个人感情就画上句号了的,其实有很多再婚的家庭甚至比头婚的过得要好很多的。毕竟再婚之前自己考虑的肯定是非常清楚的,再婚登记这对于双方来说也是属于在感情方面做出的重要的决定了,不过正式因为属于再婚,可能自己也会格外的关注在我国离婚了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在我国离婚了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实,在我国离婚了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的这个问题没有大家想的多么的复杂的,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唯一不同的就是必须要携带离婚证的,所以小编要提醒一句的就是当初离了婚千万不要一时冲动的把离婚证给扔了的,这些证件在关键的时刻是必须要提供的,再婚登记的其他证件也就是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需要的手续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再婚和结婚的手续是一样的。<br>法律依据:<br>《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br>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br>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
建议你向民政局咨询,再婚需要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等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果异地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再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3、交纳登记费,书写声明书,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离婚过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离婚了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建议你向民政局咨询,再婚需要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等等
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带好离婚证这一点与第一次结婚有区别。其他证件同第一结婚一样,带好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
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建议你向民政局咨询,再婚需要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等等证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老年人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和第一次结婚一个手续
婚内财产怎么公正?
法律分析:夫妻结婚后是可以做财产,财产公正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合法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6岁怀孕的时候能告诉男方吗?让男方全责
你怀孕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
未成年人能和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吗?
孩子未成年的,父母不能和其断绝关系,即使已经成年也不能断绝。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传统的血缘而产生的,且这种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存在的事实,不能根据个人意志断绝的,即亲生子女与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断绝关系,法律不承认当事人的断绝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你好,现在了问题是,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怀孕了,因为女方不愿意生下小孩,各种理由或者问题逼着男方打胎
恋爱期间男方致女方怀孕在法律层面男方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毕竟是两相情愿的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但如果女方因此而产生了医疗等花费,男方是要适当承担的;另外,如
跟弟媳有口舌之争怎么处理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如构成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父母不让我上学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或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