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定金后就应该要按照两个人约定好的事情来进行,但是有些人在收定金后又做出了违约的事情。面对对方违约的行为,很多人会觉得对方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影响到自己的权益要求改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收定金后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定金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当事人有定金约定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适用定金罚则。
(1)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当事人之间虽有交付定金的约定,但并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能使用定金罚则,因为此时尚不能确认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2)主合同须为有效。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即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交付方。双方应当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
(3)须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事实。不履行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没有实施履行合同的行为。
那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这时是否可以同时主张适用定金罚则和违约金呢?答案是不可以。因为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其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合同法》第116条明确规定了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时,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
遇到了对方收定金后又出现违约的情况,当事人完全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追究违约者的相关法律责任。收定金后违约之后如何处理才比较正确你要多问问律师,在找法网有许多律师能给你提供免费的帮助看看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