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3-22 15:3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每天都有可能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故而也每天都有工作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在工程完工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投入市场使用的。不同的工程的检验方式是不一样的,检验的方式大致有三种,具体来说,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免检、抽检、全检三类。

  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免检、抽检、全检三类。工程的质量由于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工程的检验要求是十分严格的,不同的工程需要采取不同的检验方法,只有再检验之后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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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测数据或偏差值的数据栏,评定表与检查记录表应一致。 2、表中“检验负责人”签字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复核”由质检负责人签认,“检测”、“记录”由经授权的现场质检人员签认。 3、评定日期填写应为具备评定条件且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对资料查阅的日期或现场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的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3.1条规定评定。监理单位在签署意见时,应对质量等级和外观进行必要描述,不应对施工单位自我评定进行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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