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分公司和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程序?

更新时间:2019-03-20 17:23: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分公司改制子公司怎么做?分公司直接改为子公司是不可以的,必须先将分公司注销,再单独成立子公司。只有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子公司可以变为分公司,变更仍然需要一定的流程。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存在产生的,母公司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控制权力和措施也是不同的。关于公司法人和两种类型公司,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在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一、注销分公司程序

  1、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清户证明、完税证明、分公司公章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3、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工商局核准后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二、成立子公司程序

  1、到工商局领取设立企业的相关表格并进行填写,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

  2、携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分公司名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审批通过后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准备好注册资料,递交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注册申请。等领取到营业执照后30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料一般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任命文件、总公司章程、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1、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

  2、分公司无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有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无此限制。

  4、设立子公司与设立一般公司要求大致相同。

  5、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是撤销分公司的由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6、设立分公司的公司在年检时应当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识别清楚对起诉非常重要,否则将诉讼主体搞错,将使诉讼在程序上败诉。为正确识别请掌握以下几点:

  (一)分公司的特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2、具有营业资格;

  3、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子公司的特点

  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特点是:

  1、子公司的一定数额股份被某公司持有并加予控制。

  2、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认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才有利于识别

  相同点:都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不同点:

  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企业名称不同。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资上。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注销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然后再成立子公司,子公司的注册资料也要准备好。子公司和分公司区别很大,其中一点为子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法人,但分公司没有。但他们都是母公司的分支,一定程度上受母公司管辖。关于公司改制有需要也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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