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是什么?流程怎么走?

更新时间:2019-03-11 18:46: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也许有人觉得企业法人是不是一经注册就不能更改了呢,其实不是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需要或者人员变动等原因如果需要变更法人的,公司股东开会决议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然后到工商局进行法人变更登记就可以了,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相关法定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二、企业法人变更的流程

  (一)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质监局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三)到国、地税局更换国、地税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国、地税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国、地税证: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五)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以上就是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具体的变更流程。其实现在工商行政手续已经在逐步的简化流程和材料,时间也较从前大大的加快了,只要资料齐全,连取证也许只需要去两趟工商局,一般七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新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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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更换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流程?
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具体的材料及变更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
现在要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流程和什么材料
这个是可以直接委托代办公司的
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什么流程
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会议纪要等相应文件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都有什么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换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重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借新还旧时,旧债已履行。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企业重组债务怎么办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 1、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可分为债务人自行重组、债权人申请重组; 2、根据重组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部重组和部分重组; 3、根据重组标的不同,可分为资产重组股权重组; 4、其他重组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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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期限一般需要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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