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1: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离婚赔偿标准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离婚赔偿标准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离婚赔偿标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规定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离婚赔偿标准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离婚赔偿标准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离婚赔偿标准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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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离婚案件中损害赔偿的标准都有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本来就是基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所以也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有以下赔偿的标准可以参照: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获利的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损害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损害,精神损害的情形虽然很普遍,但是关于损害程度大小的评估却比较困难,所以法院考虑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赔偿为辅的原则,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也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另外,本着减少过错方以后犯错的机会,抚慰无过错方的原则,所以赔偿应该对过错方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也要适当的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不可能让过错方“倾家荡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你好,精神损害赔偿法庭即使支持,不会超过5万,一般一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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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标准54975
损害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原则
你好!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婚姻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损害赔偿的标准有那些?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书等到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我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吸毒、赌博、家暴、婚外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你好,我问一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离婚需要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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