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生孩子是很多女人都会经历的过程。由于身体原因或者晚育等原因,女性职工在怀有宝宝之后,为了安全起见都会请保胎假。保胎假在我国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集中解答保胎假是否属于产假?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劳动法保胎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62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劳动者怀孕后,请保胎假属于事假是没有工资的。如果怀孕期间,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用等。
二、保胎假的情况
1、第一是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
3、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关心胎儿发育情况,怀孕后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拥有自主权,可批可不批。
孕妇休保胎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孕妇准许“保胎假”。
国家法律规定产前假是包含在产假之中的。公司在接到保胎假申请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义务,对保胎假进行批准或者不批准。保胎假是每个女性职工的权益,按照相关规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