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11-21 11:48: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用人单位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作为劳动者,可能更关心的就是,自己在那些情况下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公司又有哪些情况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便自己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换句话说,在某些情形下,单位即使解除了劳动关系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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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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