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毕竟未成年人是民族未来的希望。未成年人在他懵懂无知的时候犯罪,他们不知道这会在他们的人生上留下污点,以至于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前途。我国设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那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律规定
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体现在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该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2、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3、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记录制度的存在意义:
1、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都在发育过程中,他们的犯罪带有很大的或然性。对他们的犯罪记录封存后,使得他们在人生的成长中,不会因为这样的记录耽误上学、招工,影响前程。
2、新刑诉法规定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这一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正式确立起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它体现了我国针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也契合世界刑事立法的潮流和改革趋势。
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必要惩戒之后为他们提供宽松的环境和继续发展的空间,此次刑诉法确立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正是这样带有积极意义的“良法”。
3、这一制度的订立也是符合国际公约和与国际接轨的大势所趋。
《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中规定:“释放时,少年的记录应封存,并在适当的时候加以销毁”,《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也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档案应严格保密,不能让第三方利用,也不得在其后的成人诉讼案件中加以引用。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不能因为未成年人犯过罪就全盘否定他们,我们刑罚的目的是要以教育为主,使他们走回正道,而仅仅是为了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