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实际执行期限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2018-11-15 14:28: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有期徒刑剥夺的犯罪分子的自由,剥夺自由是有期限的,出于人道主义,按罪嫌疑人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后,是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刑罚处罚的,而有期徒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刑罚。那么有期徒刑实际执行期限怎么确定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 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有期徒刑最少几个月

  有期徒刑最少为六个月。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 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虽然按照相关的规定,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20年,但是如果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有期徒刑最高的刑期是25年。因此在犯罪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还是应该好好服刑,好好表现,争取能够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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