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分别指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8-20 10:39: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产权人需同时有拥有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真正的拥有房屋使用权,现在有的城市已经开始实行两证合一政策。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分别指的是什么?找法网小编针对这一情况,写了本文供大家学习。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1、含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办理分类:

  (1)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2)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3)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3、办理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房屋所有权

  1、含义: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无损于房屋的本质;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

  2、特点:

  (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6)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编分别讲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含义、办理分类与对象,以及房屋所有权的含义与特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一个证明可以使用土地的凭证,而房屋所有权是一个可以支配房子的权利。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几十年不等,而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的自建房原来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换新证原来国有土地使用证要变成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是什么原因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区别是什么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什么意思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
房屋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
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使用权划拨什么意思
房屋使用权是指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即房屋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法律合同,非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将房屋租给他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所有权的证明,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记录的事项应当与房地产登记簿一致,记录不一致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除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写国有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类的话,一般按照办理来分,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另一类就是商品房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属于什么房产类型
属于小产权房,不能买给村集体以外的其他人
房子转给亲戚,需要注意什么?
需要结合实际合同来确定
住宅房楼下商铺可以开私人会所吗?
开私人会所需先确认地方政策是否允许,再办理相关手续。如政策允许,提供证明注册;如限制,需另选合适商铺或咨询法律意见。
我看你解释,对房产面积有争议吗的,可以自行找公司测量,这种有先例吗
是的,有先例。自行找公司测量时,应确保公司具备相应资质,测量结果需双方认可。若争议较大,可申请复核评估或鉴定。协商不成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由专业机构进行裁决。
您好,原设计两屋楼房的地基,现在能建三四层吗?
在法律层面上,关于地基的改建问题,应首先咨询当地建筑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规定。若地基状况良好,可通过加固措施提升承重能力,但需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若地基已无法满足新
D级危房改造搬迁
你好,请详细描述你遇到的情况和想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律师看到以后会及时回复。
北京夫妻房产过户花多少钱
法律分析:北京房产过户费用:1、非住房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2、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595号、陕价费转发[2002]3
办完房本够房发票到那了
购房发票和房本都非常重要。发票证明交易合法性,房本是产权证明。两者缺一不可。在不同情况下,两者各有作用。如发生纠纷,两者都是关键证据。选择处理方式时,应根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