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8-07-25 15:06: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刑事案件原则上还是需要进行公开审判的,而在实际审判的时候,我们发现有些是一个人审理,而有的案件则是三个人同时进行审理。这其实就是涉及到刑事审判组织的问题了,那究竟刑事审判组织形式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

  1、独任制

  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自担任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的制度。独任制仅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担任独任制审判的审判员必须是专职审判员,书记员应由专人担任。值得指出的是,独任制审判并不是审判独立的组织形式,其审判活动要接受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庭庭长及审判委员会的领导。独任制审判同其他审判组织形式的本质上并没有差别,只是人数不同而已,在审判程序上也不能一切从简,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进行。

  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得采用独任制审判: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什么变化,都不得适用独任制审判形式;

  (3)按照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改为合议制的可以改为合议制;

  (4)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采用独任制;

  (5)行政诉讼案件一律不得采用独任制。

  2、合议庭

  合议庭是合议制审判的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审判活动普通适用的基本形式。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采用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防止审判工作中出现主观片面断案、个人专断、徇私舞弊,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

  (1)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审级、法院的级别、案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不同,合议庭的组成也有相应的不同。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7人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应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的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时,自己担任审判长。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合议庭对案件评议的原则。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应当坚持民主原则。合议庭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作出表决时应少数服从多数,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人的意见应记入笔录。其中的少数是指没有超过合议庭成员人数的半数。评议笔录由全体合议庭成员在认真审阅确定无误后签名,对评议情况应当保密。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复杂、疑难、重大的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3、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及诉讼法的有关决定,各级人民法院均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必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委员会同意方能通过。对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如果仍有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在审判实践中,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3)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

  (4)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刑事诉讼中还有:拟判死刑的案件;依照《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需要减轻处罚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正确处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关系是领导与监督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合议庭的职责,使合议庭真正承担起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纠正过去那种审判委员会超越权限,包办代替,先定后审,“审”“判”分离的现象,确立合议庭正常情况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另一方面,合议庭不能完全摆脱审判委员会的领导与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分为了独任制、合议庭以及审判委员会三种,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的审判组织形式是不一样的。要是各位还区分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找法网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拒不执行罪怎么起诉,采用刑事自诉形式么
嗯,这个有公安机关那边去侦查的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
第二审程序属于上诉审,主要是针对一审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的程序和法律是否正确的审查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发回重审的审判组织形式
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
审判行政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的制度。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审判,由审判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制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
民事案件审理的组织形式
法律分析:民事审判庭,亦称“民事法庭”。简称“民庭”。在中国,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任务是审理民事案件,在未设经济审判庭的人民法院中,还兼理经济案件。
怎样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你好,可以写起诉状起诉的
刑事公诉案件通知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您好,您的身份?卷宗中有,但只有律师可以看。
如果张三开了个互联网公司雇佣员工推销某互联网产品工资以业绩提成为主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主观上是有组织
有法院执行的案件号,如何查询案件内容是什么?
有执行案号查案件的方法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第二条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务网站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链接。第六条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
举报组织卖淫,可以作为证据吗?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解决的
报警不给处理
报警不给立案要一个书面答复,然后找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维持的话,找检察机关。
试论述在疫情期间罪犯释放时正好处于疫情防控封控期,在释放时应当如何处理
疫情期间能收监。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犯罪分子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