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中,合同的内容没有约定,但是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损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又应该怎么做呢?那么下面,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怎么做。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人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
二、不履行义务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怎么做的整理,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你可以使用合法的途径去使对方履行合同或进行赔偿,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