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

更新时间:2018-07-18 12:05: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企业保险是保护人们企业安全,那么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是什么呢?本文找法网为大家介绍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有哪些等具体知识。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企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申请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等材料。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及时赔付。

  (一)赔偿金额的计算

  在赔偿处理中,保险人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由于企业财产保险属于不定值保险,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全部损失。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2、部分损失。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

  (二)施救费用的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相同的比例赔偿。

  (三)残值处理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一般按照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也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视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

  (四)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五)对原保单的批改

  如果在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恢复原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六)重复保险的分摊

  如果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存在重复保险,则应按照重复保险的赔偿处理方式分摊责任。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位求偿及代位求偿的好处

  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是财产保险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积极的保障意义:1、被保险人可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通常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信,这往往是其他责任方无法比拟的。2、保险公司的求偿权仅限于其赔偿金额,超出的部分仍归被保险人所有。3、在获得保险赔款之前,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优于保险公司。但是,被保险人要想享受上述便利,还必须保证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不致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害。例如,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不能同第三者责任方达成任何赔偿决定或放弃对第三方责任的追偿,否则,被保险人将失去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权利。此外,被保险人还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

  三、遭遇财产保险事故,怎么办?

  (一)出险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通知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尽可能在事故现场变动和维修前让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任何情况下损失财产应保留在现场以备查勘,如须立即修复、变动现场,应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多方位拍照,保留有关证据

  (三)录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四)保险人与公估公司理算人查勘时给予足够的协助;

  (五)必要时索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鉴定机构、公安、消防、水文、气象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如发生偷盗或恶意损坏,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发生火灾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

  (六)如损失是由第三方责任造成,被保险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对方给予书面答复。在未获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放弃对其它责任方的索赔权利;

  (七)在保险人赔付后向有关责任方追偿的过程中,向保险人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有助于保险人实现追偿权益;

  (八)保存所有因损失引起的费用的详细证明记录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以上有关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有哪些的内容解答就是本次找法网为大家介绍的法律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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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这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
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家庭财产保险赔偿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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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补偿的原则是经有关法律确定的,它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保险 补偿原则关于财产保险
保险补偿的原则是经有关法律确定的,它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财产保险重复保险的赔偿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意思是如果某个投保人向不止一个投保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只能向保险人索赔,并且索赔的总金额不能够超过投保人损失的总金额。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实际上是补偿原则的分支,只能用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其目的是防止投保人通过多重保险牟利。 重复保险原则主要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制:比例责任制指的是每个保险人根据总保险金额进行合理分配,各自赔偿损失; 2、独立责任制:独立责任制指的是每个保险人在计算所需赔付的金额时,首先需要计算在没有他人共同赔付的前提下,个人需要赔付的最高金额,然后依照这一最高金额作为标准进行赔付; 3、顺序责任制:顺序责任制指的是每个保险人按照个人出险的顺序来决定赔偿责任,第一个出险的保险人赔偿其额度内的最高金额,然后以此类推,直到总保险金额全部赔偿完毕。
我是主责保险公司赔11万!十级伤残!护里费4500交!通费300务工费9900
一、保险公司人伤理赔标准是指什么 1、人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1)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证明; (2)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4)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鉴定为: 1、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 2、在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人的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在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对委托人的鉴定; 4、其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相应的审查。
车险理赔
法律分析:车险索赔所需资料包括:保险单正本,承保时由保险公司交给投保人留存;索赔申请书,报案时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由交管部门提供;交通事故损
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保险公司拒赔
根据你的描述,保险合同有明确约定且已经告知投保人相关约定或者明确提示的,保险公司针对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有权利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