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

更新时间:2018-07-18 09:29: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眼睛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很重要的,如果自己的眼睛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就需要及时治疗的。如果确实有伤残情况的,就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了。如果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跑不掉的,那么,工伤眼睛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下面,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知识:因公死亡如何认定?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工伤眼睛伤残鉴定的时间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眼睛在工作中受伤,什么时候做鉴定
你好,这个需要先认定工伤,然后在做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在什么时候去做
首先分析是工伤?还是一般伤害?如果是工伤要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一般工伤鉴定去哪做
一般工伤鉴定去哪做
劳动合同纠纷
眼睛用什么做鉴定伤残等级
眼睛做伤残鉴定流程: 1、申请人须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眼睛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眼睛做伤残鉴定流程: 1、申请人须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什么时候做眼睛工伤鉴定,在那里做,
你好,是因公负伤吗?伤情是否稳定
工伤鉴定是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是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呢?
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请问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要伤残恢复的差不多的时候申请鉴定
请问老师收班费违法吗?
你好,要看收多少班费
暑假工作不到78小时
您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决
我现在是水利工程师十级晋升九级,单位有指标,公需课三年学分都有,但专业课分不够,能不能找人快速补
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诚实面对,二是与单位沟通。选择诚实面对,可以体现个人诚信和职业操守,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补足学分,确保晋升的合规性。若选择与单位沟通,解释情况并
计件员工想改计时他不给怎么办
针对计件员工想改计时公司不同意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协商无果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正常休息两天老板说我休息了两天不给发全勤
如果老板强制您加班,您首先应当与老板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拒绝加班的立场。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其介入调查。同时,您还可以保留相关证据
我在辞职她的时候还给她安慰,给她离职了,现在她反过来说她要我赔偿她一个月的社保费
从法律角度,您应首先核查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确保已依法缴纳。若确实存在未缴或少缴情况,应尽快与员工协商补缴或赔偿事宜。同时,对于员工录音问题,可咨询律师评估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