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

更新时间:2018-05-09 14:4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按规定,正当防卫有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这两者是不同的,处罚也是 不同的,那么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以上便是特殊正当防卫,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才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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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特征有:<br/>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br/>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br/>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二十条<br/>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r/>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r/>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殊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关系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就完成证明责任、可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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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当防卫 或防卫过当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 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 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特殊正当防卫和一般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就完成证明责任、可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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