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更新时间:2018-07-06 11:22: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法的改革也紧跟社会发展趋势,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内容规定非常具体,公司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也是时有发生,但是这是股东的权利,公司无法避免,下面找法网小编小编为大家讲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又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两种。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以上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的相关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有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之分,二者的限制条件有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形式也分为好多种,大家想要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翻阅相关法条,进行股权转让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进行。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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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br/> (一)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br/> (二)申请开设的设立人具有相应资质;<br/> (三)有公司住所;<br/> (四)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br/>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设立条件。<br/>
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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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
公司设立是否符合条件,需经过工商部门审批核准,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条件
有限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请求予以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
您好,具体看股权是如何转让的,需要签订转让的协议,办理相关的登记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你好,这个是想开设公司吗?z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概念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根本意思就是,股东以出资为限,用出资来承担公司的经营和分红以及债务。通俗说,就是亏了,让出资打了水漂,除此不承担任何债务或经济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 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股权回购律师费怎么算?
股权纠纷律师费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中的金额进行缴纳。如果当事人要求索取的赔偿没有超过一万元以上的话,案件一件收纳五十元的律师费。但如果案件超过了一万元以上,但在十万元以下的话,则需要根据百分之二点五的比例进行缴纳。
代持股东退出事宜应如何处理
代持股东的退出方式是: 1、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 2、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出; 3、通过解除代持股协议来退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转让股权吗
公司清算期间能变更股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清算期间虽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但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股权转让,所以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规定可以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
股份转让这么办理: 1、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2、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按照公司法的第七十一条进行; 3、依法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8年前,信用社购买股金100,现在能领多少?
入股凭单是如何记载的?当时的入股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是如何分红的?一切以入股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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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权怎么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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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签署了联营协议,约定合作期限30年,后土地管理部门仅批复使用年限20年,请问期满应由合资公司还是出资土地的股东申请续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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