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要怎么打

更新时间:2018-07-04 17:3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欠条要怎么打?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欠条要怎么打?

  一、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

  XXX 身份证号:

  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总结而言: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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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客户打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式; 5、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6、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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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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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应包括以下内容:欠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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