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范本和注销清算原因

更新时间:2018-07-04 11:26: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当企业出现破产、公司因法律问题停止营业、营业期届、满等情况时会进行注销结算,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往往又由于是合伙企业的原因,该过程变得有些复杂。在写清算报告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不同的选项,资金问题一定要落实写明。今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范本和注销清算原因。

  一、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企业有下列第某项情形,现决定解散。

  ㈠、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㈥、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㈦、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现经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同意:委托XXX 同志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果如下:(按实际内容具体写清楚)

  1、截止2011年*月*日,企业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价后为: 万元,货币资金: 万元,对外负债: 万元。

  2、税、费已全部交清。

  3、资产分配如下:(按实际内容具体写清楚)

  ㈠偿还外债: 万元。

  ㈡剩余部分按全体合伙人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对外没有债权债务。今后若可能发生关于 的债权债务问题一律由全体合伙人负责,并按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比例承担无限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名:

  某年某月某日

  二、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

  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指合伙企业符合合伙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终止、解散条件或者合伙企业出现其他客观事实状态时,清算人依法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偿和分配的行为。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概念,不难看出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分为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法律规定的条件及其他客观事实状态的出现,在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应当进行合法清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在上述法条里,合伙人约定的合伙企业的解散、终止条件,为法律所规定,从此意义上看,合伙人约定的条件实际即为法定条件;法条规定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终止的条件,就是当事人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具体体现,是合伙企业清算的法定情形。

  当出现下列客观事实状态时,合伙企业也应当进行清算:

  1、合伙企业具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合伙人申请变更登记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主体,如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

  2、合伙企业运转困难无法继续经营处于自动歇业状态六个月以上的;

  3、合伙企业因归并、兼并而被依法注销的;

  4、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的。

  因此,合伙企业的解散、终止的条件,从是否是合伙人真实意思表示来看,可以分为任意性解散、终止条件和强制性解散、终止条件二种。合伙人协议约定或协商同意解散、终止合伙企业的,为任意性解散、终止条件;合伙企业的解散、终止条件,系合伙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如合伙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行政机关依法吊销,则为强制性解散、终止条件。无论是任意性还是强制性解散、终止,合伙企业都应当进行合法清算,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力推动下,合伙企业的存在渐渐被更多的人接受。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企业一定要严格遵守该秩序,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以及合伙企业的有序发展。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范本和注销清算原因我们在以上的文章里已经介绍了一个大概,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如果遇到疑难杂症,还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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