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有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2018-07-04 10:3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公司并购的类型有哪些呢?在实施并购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各种并购类型的含义是什么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吧,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司并购的定义

  公司并购,亦称兼并收购,是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是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用现金、股票或债券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目标公司)本身或其资产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二、公司并购的类型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

  2、垂直并购

  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垂直并购的优点除了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

  3、复合并购

  复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组合,有利于实现经营的多元化。

  4、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指以现金作为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

  5、换股收购

  换股收购,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换取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换股收购的结果是收购方取得了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股票/资产,从而成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的一些原股东也成了收购方的新股东。这种方式避免了收购所需要的巨大现金压力,但股票换股比率的确定比较困难,特别是已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瞬时变动,确定股票换股价格和比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6、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又称举债收购或融资收购,是指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大规模融资借款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

  7、承担债务式兼并

  承担债务式兼并,这是面临破产企业得以债务重组的一种兼并方式。在被兼并企业资不抵债时,兼并企业并不需要用资金,而只是承担企业债务即可。被兼并企业债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停息、免息,有的可以用国家呆帐准备金核销,同时,偿还被兼并企业债务可以推迟3~5年等。

  8、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

  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这是我国收购上市公司的主导方式。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被分割成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流通股,一般而言国家股和法人股占公司股权的大部分,且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收购方不可能通过收购社会流通股的方式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协议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可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9、并购重组“包装上市”

  并购重组“包装上市”,即通过兼并收购、控股若干企业,并将这些企业重组,将其部分资产分离,组建一家资产优良公司上市。通过该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改善资产状况,扩充经营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10、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即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壳公司),然后增资配股方式筹集资金,再以反向兼并的方式注入收购企业自身的有关业务及资产,最终收购公司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在买壳上市交易中,收购公司并不是看上目标公司的有形资产和业务发展前景,而是看上目标公司的资本融资渠道。

  11、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自己或相关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该上市公司,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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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2、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3、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如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领域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并购,或对生产和经营与本企业毫无关联度的企业进行的并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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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并购的基本类型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来说,企业并购都要先后经历前期准备、方案设计、谈判签约和接管整合等4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的需要制定并购策略,初步设计出拟并购的目标企业轮廓,如所属行业、资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等,据此进行目标企业的市场搜寻,捕捉并购对象,并对可供选择的目标企业初步进行比较。 2、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对并购对象的评价结果、并购的有关限定条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以及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意图,进行各方面的分析评价,设计出相应的并购方案,对并购范围、并购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资方式、税务安排、会计处理等进行筹划。 3、谈判签约阶段。 通过分析、甄选、修改并购方案,最后确定具体可行的并购实施方案,并以此为核心内容制作收购建议书或意向书,作为与对方进行谈判的基础。若并购设计方案将买卖双方利益拉得很近,则双方可能进入谈判签约阶段;反之,若并购设计方案远离对方各自期望目标,则会遭到拒绝,需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寻找新的并购目标。 4、接管与整合阶段。 双方签约后,应办理相关的接管手续并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对目标企业进行整合。并购后的整合是企业并购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关键环节。
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六十五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另外,如果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只要行为人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即可立案追诉。
什么是股份收购,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股份收购是指收购方与出售方就其所享有的股份,部分或全部转移给收购方所有的行为。且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必须进行要约。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应当符合被收购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2、应当调查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购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当企业收购后债权债务解决: 1、一般情况下,收购方和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企业收购后的债权债务; 2、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也就是说,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支付部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支付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担保; 3、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比例。 原股东承担或有债务的,一般限于原股东取得的股权收购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新乡股权收购找律师怎么收费
股权纠纷律师费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中的金额进行缴纳。如果当事人要求索取的赔偿没有超过一万元以上的话,案件一件收纳五十元的律师费。但如果案件超过了一万元以
公司并购虚列债务损害第三方利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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