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7-03 11:19: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为您介绍。

  所谓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見的受傷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目前,紐西蘭有數家保险公司有此类险种。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险的期限,它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 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被称为定期寿险,它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 5 年、 10 年、 20 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

  定期死亡保险的特点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过时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只有保障功能,而没有储蓄功能。所以,一般是低保费高保障。 终身死亡保险亦称终身寿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即保险人要直负责到被保险人死亡为止,或者说,被保险人的死亡不论发生在什么时间,保险公司总是要向其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终身寿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且保单所有者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保金,当急需用钱时,也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所以终身保险的保险费高于定期保险。

  以上就是人身意外死亡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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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是什么意思啊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意外人身伤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因意外死亡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一般包括有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应当对其家属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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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怎么买
购买人身意外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死亡险无效;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 高额
死亡分为自然死亡,疾病死亡,意外死亡。如果是意外死亡就可以赔偿,赔偿意外保险保额,其他两种情况则不赔偿。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三要素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较宽。相对于其他业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一般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而且对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格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立至少包含三个条件: 1、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非受害者所愿的; 2、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 3、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受意人
1、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是什么?人身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三个要素: 1、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2、外来原因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等。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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