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最新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十八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一)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评估值,以及房屋成新程度、层高、楼层等调节因素;

  (二)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划拨用地折扣,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业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

  (三)被拆迁房屋建>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煴ㄊ腥嗣裾府批准。市人民政府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政府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所有人和建>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认定。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br/>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br/>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br/>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br/> 法律依据:<br/>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br/>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br/>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br/>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br/>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br/>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咨询目前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经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根据所在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征收实施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补偿价值。您所咨询的问题比较宽泛,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咨询。
苏州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拆迁补偿实行多种安置方式。在居住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跨区域异地安置的基础上,增加本区域就近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的补偿安置标准基本等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盐城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江苏省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实行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最新贵州省房屋拆迁补偿
你好,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主要就是给钱;产权置换可以是等价值的新建房屋产权置换,也可以是等面积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结合型补偿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是前两者补偿方法的结合。建议可以找律师详谈。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2003年度苏州地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请告知具体的事情经过才好为你分析。
拆迁是否先安置后拆迁?
一般先征地后拆迁,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处理。征地方需要出示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告知征地执行的文件和补偿安置的方式,未经出示可以拒绝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雅安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补偿
没有关系。1、房屋腾退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腾退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
老师,请问荆州开发区企业自管公房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偿。
你好,如果是公房拆迁的话,承租人有没有补偿需要看实际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政策,有的地方是将大部分补偿给予承租人的。具体的要看实际的情况
太原改造房屋该怎么样计算补偿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
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征地需要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发布拟征地通告,未经政府批准征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拆迁房写谁名字就是谁的吗?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拆迁协议上谁签字就是谁的。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属于谁,最后就要由谁来签字。在签字之前,双方也要进行沟通,把条件都谈妥以后才可以签。 只要签了,就代表拆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受法律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咸宁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赔偿
有赔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
济宁三贾小产权拆迁怎么处理的
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产权房拆迁时应当如何处理。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权证,各地关于小产权房拆迁处理的规定不相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