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质押融资是指需要融资的企业(即借方),将其拥有的存货做质物,向资金提供企业(即贷方)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的业务活动,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那么什么是存货质押融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概念
对于有着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来说,不动产的缺乏使其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而在经济发达国家,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已经开展得相当成熟。在美国等发达国家,70%的担保来自于以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的动产担保。存货质押融资是中小企业以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业务。和传统银行贷款集中在不动产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存货质押融资是利用企业与上下游真实的贸易行为中的动产为质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根据我国最新出行的《物权法》,用作质押的存货范围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扩展。采购过程的原材料、生产阶段的半成品、销售阶段的产品、企业拥有的机械设备等都可以当作存货质押的担保物。在操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监管方参与进来,银行、借款企业和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合同,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
存货质押融资融资模式
国外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现阶段国外存货质押融资主要有委托监管模式、统一授信模式和物流银行模式三种。
在委托(简单/严密)监管模式中,借款企业将质押存货交给银行以获取贷款,银行则委托物流企业对质押存货甚至借款企业进行相应的业务控制。其中,委托简单监管只要求物流企业行使一些和仓储相关的简单监管职能;而严密监管委托则可能要求物流企业行使一些特殊的监管职能。
统一授信模式在实践中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拨给物流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但物流企业并不自行提供贷款服务,而是在额度范围内提供辅助的监管服务,其实质仍然与委托监管模式相同。另一种是银行将一定的贷款额度拨给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发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设立合乎实际的合约和确立相应的业务控制方式,银行只收取事先协商的资本收益。
物流银行模式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组成专门的物流银行(也成为质押银行)直接与借款企业发生联系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国内存货质押模式及几种具体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货质押融资主要采取了委托监管模式和统一授信模式。根据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图,存货的形态分为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三种状态,主要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有存货质押授信、融通仓、统一授信、仓单质押授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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