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债务承担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2018-06-13 14:46: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实践中,对于大头的企业,经常会听到有子公司和母公司这种,一般听到这个称呼,一般人是觉得有联系的,那么,子公司负债,子公司债务承担有什么规定?母公司会进行清偿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子公司债务承担有什么规定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样,如果子公司破产,而其破产财产又很少,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他们能否就母公司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就成了一个非常复杂而又难以处理的法律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

  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

  首先,子公司的债务如果是基于合同而产生,那么就应适用违约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及其后面一系列条文的规定,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此,如果子公司与其它经济主体订立合同,并基于该合同而产生违约之债,子公司就应依其违约行为承担债务责任。同时,由于该债务责任是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有效的合同必然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合同权利义务也完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作为能够订立该合同的合法、独立的主体,不论哪一方,都必须对自己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及合同内容的判断独立负责。所以,合同相对人只能向子公司主张违约之债权,而并无向该子公司的母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之权利,这也符合合同自由理念及公司法的有限责任原则。

  其次,子公司的债务如果是基于子公司的侵权行为而产生,则应适用侵权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

  与违约责任不同的是,侵权责任一般发生在预先不存在联系的当事人之间,他们相互间没有意思联络,更谈不上有什么权利义务方面的约定。在侵权法领域,不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义务是法定的,因此,“现代社会,尽管各国的社会制度、历史习惯、经济发展状况等存在重大差别,但各国侵权法皆以过错责任为原则。”

  对于母公司与侵权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应充分考虑到过错、举证责任倒置、公平、过错推定原则等并视子公司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侵权所致损害结果施加影响大小的程度来决定让母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因此,通过以上,一般子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要自主承担相应的债务,但是母公司对此有过错的,那么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
你好啊,你想问什么具体规定呢?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
你好 ,一般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债务承担的条件,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合同法》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①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③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总公司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债务让分公司承担法律有什么规定?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不能独立承担,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就更没有承担的资格了,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
子公司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债务的承担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总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否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子公司为母公司承担债务
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母公司是股东,其未履行完出资义务的话,在未履行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债权失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债权债务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处理。协商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是由第三方协助达成协议;仲裁是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诉讼是通过法院进行审判。不同情况选择不同方式,灵活高效解决纠纷。
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惠民村镇银行贷款;金额:5万~10万元?
债权债务关系类型: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2、类型债券和特定债券;3、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4、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5、按份债和连带债;6、主债和从债;7、财
我在360上借钱卡号填错了钱没到卡上,用还了吗?
如你所述,需要确认银行卡号是否收到款项,如果仅是户名和卡号不匹配,造成了贷款没有下放成功则无需偿还;但如果是卡号收到了款项,尽管不是你名下的,一般需要偿还。
16岁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
分期付款买手机,购买人不还款的,销售方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购买人逾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并且销售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九台农商银行4.26利息有保障吗?
利息到底在下列范围内能够得到保护: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受到法律保护;超过的,则属于高利贷
今借到于今贷到有区别吗
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明确区分今借到与今贷到。今借到一般指自然人间的借款,今贷到可能涉及金融机构。选择时需考虑借款性质、合同条款及法规要求,确保合同有效且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