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合并:中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迈出历史性一步

更新时间:2018-05-28 15:32: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养老保险合并是已拥有近60年历史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走向终结的一个破局标志。作为一个主要的体制性障碍堡垒,它的破除将深刻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前景。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养老保险合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迈出历史性一步的重要意义。

  2014年中国农历春节假期结束首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会议指出,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观察家们说,这是中国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可以预见,今后中国还将陆续在一系列领域推进城乡一体化,让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统一的“国民待遇”,进而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它曾为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工业化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这种二元结构成为中国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

  在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农村居民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收入等诸多领域享有的基本公共资源和服务明显落后于城镇居民。

  而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种种不同等待遇越来越阻碍城乡人口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组合,阻碍着中国向高收入国家的迈进。

  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表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为最终形成更加公平的全体国民基本保障制度奠定重要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意味着新时期的中国城乡经济社会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国将推动一系列有关城乡统筹和统一的战略目标任务。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一城乡居民“国民待遇”,既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平等交换,也包括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

  “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重要破局标志,中国正在加快行动。”他说。

  就在国务院决定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不久,国务院医改办宣布,大病保险试点今年6月底前将实现城乡全覆盖。

  在试点“土地流转信托”的安徽省宿州市,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

  涌桥区朱庙村村民沈加亮把家里十五亩地流转给了一家现代农业投资公司。

  “一亩地一年的流转费是一千斤小麦,折成现金一千多元。加上我们夫妻俩到城里打工。如今,我家一年收入少说也有五、六万元。”沈加亮说。

  35年前率先打破“大锅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安徽省还先行先试,明确提出将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安徽农业大学教授阮文彪说,安徽省的做法就是为全国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行探索。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日前说,今后的义务教育改革要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制。

  教育部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这个意见已报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期印发。其主要目标是,将用3到5年的时间,使这些地区的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满足基本办学条件。

  “2013年开始国家已对在连片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实行了工资倾斜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给与生活补助。”他说。

  中国还正在全面落实新选举法中有关“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

  党国英指出,这将极大地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尊重地方的改革首创精神,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有利于把基层好的做法尽快带“上来”。

  关于城乡户籍改革问题,党国英表示,既然城乡居民在内涵上统一了“国民待遇”,那么户籍制这个外在表现最终也将仅仅是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登记符号了。

  不过,分析人士也表示,彻底终结城乡二元结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乡关系依然需要一段时间。“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都是今后需要有序突破的关键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合并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不能合并的。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也可以将后二类合并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合并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不能合并的。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也可以将后二类合并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城镇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合并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不能合并的。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也可以将后二类合并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合并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不能合并的。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也可以将后二类合并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关于养老保险的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参加养老保险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下面: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且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2、拥有知情权:缴费个人有权按规定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情况,在发现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有误时,缴费个人可依法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3、享有监督举报权:任何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权。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及时调查,按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4、享有申请仲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与所在单位因社会保险义务的承担情况发生纠纷时,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缴费个人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给付标准、时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城乡养老保险补贴情况
需要咨询社保中心经办机构。
多份保险身故保险金怎么赔付
已投保的有效身故保险金额总和是指所有已经投保的保险中,身故保险金的保额之和。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在一个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能够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
民事赔偿是赔偿给原告,还是法院
进行民事赔偿的前提是法院进行了民事赔偿的判决,其次,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坚决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第二步:法院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我出公差开公车现在受伤人死了,保险公司赔通,过还有一不分单位要我和单位共分这不分
法律分析:还有一定的民事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一次性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各种保险公司一直打电话,已经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是否保险决定权在保险公司,如果你不服,可以立案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哪里做建阳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什么伤残?工伤还是交通事故
玉米每亩一元的保险能陪多少钱?
关于保险理赔,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和责任时,必须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灭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
你好,就是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
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及时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