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5-25 16:41: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对于新三板,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上市,达到一定要求的在新三板上市交易。那么,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哪些?具体要怎么做?实践中有什么规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新三板交易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选择以上转让方式要注意以下几点:

  (1)协议转让相对比较随意,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完全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设涨跌幅限制,因而价格变动很剧烈。通常来讲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动性较差,绝大部分公司挂板至今没有成交过。

  (2)做市转让简单介绍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因此做市商为新三板提供了流动性,股权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

  (3)竞价交易目前还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创业板市场使用一样的竞价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诸如投资者准入之类的门槛,大体上将会和主板市场差不多,同时我们预期竞价交易的公司将会推出一个专门的交易层次,门槛也会相比上两种更为宽松一些,当然相应地,在竞价交易层次上的公司也会最为优秀。

  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新三板?

  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场,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

  2012年8月,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2013年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在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挂牌。2013年的最后一天,新三板市场扩容,面向全国受理企业挂牌申请。

  以上便是新三板上市的方式,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人士介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不动产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合同的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或者由他人调解来解决合同纠纷。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租赁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哪些
法律分析:缔约能力是指依国际法规定,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都有这种能力。不过,除国家外,其他国际法主体的缔约能力之范围是有局限性的。缔约权,也就是缔约的代表权,即代表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权力。 没有这样地位的国家机关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的机关是不能代表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
有关农民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您好,请问您的权益是被侵犯了吗?具体是受到什么样的侵犯?您可以跟我说明一下
证券商有哪些,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请问哪些收购微信的是什么情况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只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都适用的。
监事会审议是哪些议案
监事会决议做以下职责: 1、监督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 3、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4、监事会决议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决议召开时间有谁规定?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根据法律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温州修建房子诉讼流程怎么规定
您好,请问是什么方面的诉讼
不给农村信用社股息怎么办?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私自与会计注销了税务登记,股东与公司间的债权债务没有完全结清: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诉讼解决?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债权、债务的职权,对债权进行回收。股东在公司解散后发现尚有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所实现的债权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肥市他项权证注销程序的详细操作指南
个体户注销流程如下:1、申请人需要到辖区工商所,填写并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注销手续;3、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需要申请注销
分公司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负责人要找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变更分公司负责人所需材料参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