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开始就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中的一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是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延伸阅读: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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