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他人非法集资敛去钱财的,经报案追查犯罪嫌疑人的,那么受害人就要确定是否可以拿回被骗的金额,即非法集资款能要回来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所以,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那么,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可以拿回非法集资款,但是能够拿回全数是不确定的,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最后只能自担损失。
知识延伸阅读:如何避免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认真分析投资的主体。主体一般为银行、经营非过剩产业的大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国家、地方政府等,这几类一般都是具备兑付能力,而且受监管比较严格。
二是:远离高收益型投资。如果哪个机构或者个人亦或者是平台承诺远远高于银行定期、保本式理财的收益时,一定要当心,要么是非法集资、要么是风险很大的投资产品。
三是:看清募集资金渠道。正常情况下,不论是哪一类主体,募集资金渠道无非是发行理财、债券、存单、股票等,均有法律保障的凭证。
因此,遭到非法集资的,是可以拿回非法集资款的,但是会以追回的集资款为限,所以要避免非法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