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听到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三个词,并且常常会将其混淆为一个概念,其实在法律上,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是三个不同定义的词语,那么它们的概念有哪些不同?其变更的法律效果又是如何?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你解答。
法人
法人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法人的产生需要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批。法律规定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在遇到法人进行分立和合并的时候,还有需要遵守其他强制性规定。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的权利来源主要是通过法人的授权,因此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具体的程序,也无需进行登记,主要是依照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变更。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其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法人变更程序中的一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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