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

更新时间:2018-05-14 15:2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何种材料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租赁法人授权委托书
建议要求出具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公正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您好:授权委托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一种民事行为,可以公证,但公证处不会代为出具授权委托书
电子银行业务法人授权委托书
建议要求出具委托书
需要公证授权委托书,要公证西藏备案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什么资料
 法人委托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你好,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授权委托书公证机构公证
可直接去公证处办理。
没有营业执照,投诉电话是多少?
您好,请问您具体投诉什么事情
破产公告多久内到期
破产期间有很多公告期间,具体的公告期间是: 1、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在几天之内提出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具有复合性,既包括请求法院停止执行程序,又包括确认实体权利的归属,体现为一定的经济利益,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照案外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标的物价值,按财产案件计收案件受理费。 2、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按照生效裁判继续执行,其诉请实质是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原生效判决已确认的财产权益,主张的是执行程序的执行利益,故不宜再另行按争议财产数额计收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对无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免交、减交情形的,按非财产案件收取80元案件受理费。 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标准计收。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不带棚的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法律分析:三轮车不属于非机动车。机动三轮车是属于机动车一类的。机动车一般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
你好我想知道同意欠债的企业破产和不同意的区别
你好,这个可能影响企业是否会进入破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