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范本(广州)

更新时间:2018-05-10 14:58: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证明劳动者拥有合法的劳动关系的一个凭证。在广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广州市劳务派遣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人才外派

  1、甲方为用人单位,接受外派单位为用工单位,受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按用工单位要求招聘乙方并外派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或由甲方自行招聘后外包给乙方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2)甲方外派乙方到用工单位的外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3)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乙方工作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若员工请假或患病休假,则试用期顺延。

  鉴于乙方为外派员工,同意接受甲方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因此,前款约定的试用期与用工单位要求的试用期相同或不同。

  (2)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为: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不低于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其他福利待遇详见工资单;甲方在用工单位的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以甲方与用工单位的约定为准。

  (3)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清楚告知本合同约定工作岗位的录用标准(本合同简称“上述录用标准”),对此,乙方明确表示知悉、接受无异议,并同意以上述录用标准作为是否通过试用期的考核依据;乙方在用工单位是否通过试用期以用工单位提供工作岗位的录用标准为考核依据。

  (4)乙方试用期满前10天,甲方依照上述录用标准对乙方作出综合性考核,该考核包括乙方自我考核、乙方任职用工单位考核、甲方部门经理考核。若乙方对该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该考核结论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将会同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对乙方作出综合考核。

  若上述考核结论认定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岗位的录用标准,则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表示接受并不持任何异议。

  在用工单位要求的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本合同期届满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但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不受影响。

  4、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三、用工单位和工作岗位

  1、甲方外派乙方到用工单位:____________工作。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生产工/质检岗位(工种)工作,岗位职责及内容详见《外派员工名单表》和《岗位描述》。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乙方达到用工单位退回的情形,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用工单位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出差外,如用工单位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安排。

  2、乙方具体岗位职责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确定,乙方应认真履行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3、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4、用工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须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以下情况乙方须予以接受:

  (1)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予接受;

  (2)用工单位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三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2、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依法享有假期根据用工单位的假期安排,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

  4、乙方休假应获得用工单位同意。

  六、劳动报酬

  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参考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同工同酬原则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工资结构和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其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其他补贴+加班费,保底综合工资为_______元每月,标准工时为____小时以内(员工满勤的情况下),非满勤的情况下,若工时达到____小时及以上则算满勤。不足___小时(员工满勤的情况下)按照_____小时计算,发放保底工资。如果非满勤,即有请假或缺勤的情况,则按照___元每小时计算。超过___小时的工时按照_____元每小时支付加班费。

  工作日每天餐补____元,但是请假,旷工及缺勤的情形需相应扣除补贴。

  2、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3、用工单位负责乙方的日常考核、绩效考核和劳动纪律管理,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的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个人扣款。

  4、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将要求用工单位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加班劳动报酬。

  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6、乙方在本合同未能外派期间,甲方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七、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保费中属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方按时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基本情况必须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造成社会保险或工伤保险无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在此确认:在乙方入职前,甲方已将现有的劳动条件和采取的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对上述条件和措施已经知晓,并不持任何异议,同意并接受上述条件和措施。乙方被外派到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将告知其现有的劳动条件和采取的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表示不持任何异议。

  八、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所有已依法制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在此明确确认:上述所有规章制度和劳动记律均已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若乙方签署本合同,则表示乙方知悉上述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对此无任何异议,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甲方制定但未实施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告期内,乙方有权通过其选区的职工代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经甲方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讨论一致后进行修改完善。

  若乙方未在公告期内提出建议和意见或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经由甲方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后解决的,乙方对同一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甲方有权不予接受,且不影响该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实施和生效。

  3、如乙方在被外派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乙方的工作能力未达到用工单位的标准而被退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乙方被退回后,如新的用工单位工资福利待遇降低,乙方也必须服从甲方的外派。乙方如因两次工作能力未达到用工单位标准而被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则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意见,由部门主管提出,然后送人事部和甲方的负责人作出决定。相关的处理结果,甲方应当告知乙方。如乙方不服处理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的人事部提出,否则,应当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甲方人事部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核对乙方的处理结果,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结果具有终局性。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工作,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保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用工单位同意,不得非法向外界提供用工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否则,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利益和声誉,服从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不得无理取闹。

  7、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岗位职责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

  8、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同意。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如实告知乙方,并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但乙方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便于甲方及时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下之一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可以变更:

  (1)因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工作、改变生产任务的需要;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甲、乙双方利益的;

  (3)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

  (4)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甲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乙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在此明确表示: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甲方无须另行发函或以其他方式向乙方告知。若乙方有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不接受甲方提出的续签劳动合同之条件,不愿与甲方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本劳动合同则自然终止,乙方同意甲方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当甲、乙双方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乙方已经根据前款约定,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甲方应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书面提出。

  4、交接手续

  (1)若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将用工单位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及其他财物等如数交还用工单位或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向用工单位作出赔偿。

  (2)若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及其他财物等如数交还甲方或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向甲方作出赔偿。

  交还甲方的物品或办理移交手续,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完成,若因乙方原因致使交还或移交的时间受到拖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损失由甲方出具为准)。

  十一、合同的暂时停止履行

  1、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十二、离职手续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到甲方办理离职手续。由乙方提出离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提供用工单位审批同意的离职申请单。

  2、甲方可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三、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四、特别条款

  1、保密条款:乙方保证对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损失责任。

  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及用工单位经营活动未对外公开的资料、生产经营计划、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电脑技术数据资料、经营收支情况等。

  2、乙方已经明确知悉有关职工代表大会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章程程序等有关规定、现任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等。对此,乙方表示同意接受并不持任何异议。同时,乙方认可和同意乙方所处选区的现任职工代表的代表资格。

  3、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如实向乙方告知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对此,乙方表示已经清楚知悉并不持任何异议。

  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当如实填写《入职申请表》等文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资料。乙方在此承诺和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基本情况、资料、文件均是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的。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4、培训条款:

  (1)试用期的培训:在试用期内,甲方安排乙方进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技术、岗位安全、岗位流程、岗位日常管理等。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参与上述培训,乙方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将纳入试用期综合考核中。

  (2)其他培训:为了提升乙方的工作技能,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安排培训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培训协议,以此约定具体权利义务。

  十五、纠纷处理

  1、乙方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协商解决,不得影响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关系终结的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或用工单位赔偿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还有权依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要求赔偿。

  3、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或经济补偿。

  十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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