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人员有适龄子女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通常需要相应的房产证等证明,那么才可以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但是,在京人员有户口没房产证,或者在京人员没户口的,那么要怎么办理入学?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首先,根据2018年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新政的规定,有北京户口但是没房的,满足以下要求即可入学:
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2、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
3、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4、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其次,非京户籍人员接受义务教育,根据《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规定,入学条件具体如下: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所以,在京人员有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以上规定办理义务教育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