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驾照的人,开车时有交通违法的会被扣分,按规定处理交通违法后即可以销分,驾照也不至于一直被扣满12分。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出了2018年广东驾照销分新规定。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2018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注意,这里是新增,而不是更改!!!
具体操作如下:
1、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
2、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今后驾驶人有以下两个渠道处理交通违法:
1、驾驶人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
因此,从2018年9月1日后,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2018年9月1日前,驾驶人尚未实名并绑定的,可以积极去办理。不过,建议衡量时间,从现在起还有半年左右办理时间,所以不必要扎堆办理。
交警提示注意事项:
1、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
2、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
3、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4、9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
5、9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请广大驾驶人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的不便。
以上就是2018年广东驾照销分新规定,驾驶人可以先行了解当前的规定,在计划好时间前去办理,不必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