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需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2016-07-29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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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今,许多欠债人往往摆出一副大爷的模样,本应理所当然的事情变的格外复杂,最终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诉讼确要举证。在此小编给大家讲讲追债需要哪些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
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
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
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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