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

更新时间:2018-07-30 11:20: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涉外婚姻,其实就是指夫妻一方属于外籍人员而建立的婚姻关系,因为涉及外籍人员,所以在离婚问题上,会有不同的规定。那么,  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一、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当然,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可以直接咨询在线网中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管辖
你描述案件情况不清楚,无法解答,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清楚
涉外婚姻离婚管辖,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经常住所地可以管,结婚登记地也可以管。
涉外婚姻离婚,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涉外婚姻离婚最好选择起诉离婚。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先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民诉法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
你好,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涉台离婚案件管辖 规定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中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
你好,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的规定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主要有以下规定: 1、一般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涉外离婚如何选择法院?
你好,可以由男女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帮你
成都涉外结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的流程是:首先男女双方应当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和其他需要携带的必要性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登记
我们必须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吗?离婚需要哪些信息?办理涉外离婚的单位名称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双方到登记地办理。诉讼离婚的话,一方在国内我国都有管辖权。
外国人在天津领结婚证需要什么?
你好,需要带齐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有多久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有特殊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上报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涉外离婚5个重点事项是哪些
涉外离婚要准备以下材料:当事人的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涉外婚姻应通过下列方式起诉离婚:需要到内地居民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巴基斯坦女人和中国人结婚在当地好办手续吗?????????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如下手续:(一)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三)对
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哪里
你好,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地
涉外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可否直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
涉外离婚也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