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赌博 债务咋算?

更新时间:2015-03-03 17:30: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是有些钱却借不得,尤其那些钱款是用于赌债,用于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这种钱款既不好借,也不好还,还极容易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热线一

  借钱给赌徒 债务如何讨?

  张先生:2013年12月,李某因在赌场输了钱想扳回赌本,要向我借一笔“活动”资金,并承诺给我高额利息。我没抵挡住高额回报的诱惑,借给了李某5万元,他也当场出具了借条一份,还款期限为2014年3月1日之前。债务到期后,我向李某催讨无果。现在我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请问,我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解答:

  你所借出的款项是在李某赌博输了钱而放出的高利贷,虽然你出借款项有借条原件一份在案证实,但你是在明知李某借款系用于赌博而出借的资金,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也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应当认定为违法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制裁”的规定,法院可能最后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热线二

  借钱为赌博 需要还债吗?

  刘先生:2013年2月我没钱赌博,就向朋友张某谎称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借了7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利息按2分计算。之后我将这7万元借款赌博输光了。现借款到期,张某催问我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我听别人说赌博之债不用归还,请问,我用归还张某借款吗?

  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 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本次借款行为中,你向张某借款时隐瞒了事实,向张某说借款用途是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张某并不知道你是借款赌博,不属于违法借贷行为,故你们借贷关系属合法的,你应当归还张某7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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