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中,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女方刚好怀孕,而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双方就离婚问题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女方怀孕时签订离婚协议书有效吗?会不会损害到怀孕女方的利益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怀孕时签订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文提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所以,女方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是看女方是否自愿离婚,或者有其他法定的情况。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是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