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那么,住房基金的使用误区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编辑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内容。
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误区一
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银行理财专家解释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
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
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银行理财专家解释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相关知识
住房基金的办理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你的公积金帐号需连续缴存12月以上。
住房基金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