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事故分类如何划分

更新时间:2014-07-28 15:0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中规定了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有关工程安全事故分类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工程安全事故分类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 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1. 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为四级;

  2. 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三级;

  3. 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

  4. 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

  5. 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的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的,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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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分类及划分标准
关于安全事故分类的规定是:一般是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其分级的规定是:一般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分级,一般有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划分标准
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标准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的,特别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通常属于是重大工程类事故;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的一般工程类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则属于是较大的工程类事故。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分为哪些等级?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生产安全事故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是如何划分的?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等。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我国施工安全事故等级请问是怎样划分的?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您好,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按照性质划分可以分为那些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事故一般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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