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几名打桌球的顾客因喧哗造成扰民被投诉,店主因不制止噪声扰民被罚款200元。一间设有桌球台的士多因深夜顾客喧哗造成噪声扰民被群众投诉,警方首次处理只是给予了教育和警告的处理。
不料,警方近日再次接到同样的投诉,民警再次来到该桌球室发现深夜该处仍在经营,数名男子一边打球一边大声喧哗,而店铺经营者对客人的放纵毫不理会。
鉴于该桌球室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派出所民警对该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予以当场处罚,罚款200元人民币。对几位客人给予了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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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在日常生活中,对环境的污染形形色色,如果是重大的污染环境的案件,一旦是触犯了刑法,可以直接用刑罚的手段去解决,直接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社会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些轻微的污染环境的情况,这种情况一直有我们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但是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的强制力一直是令人担忧。
为了更好的去保护环境,针对这些违法的污染环境的问题,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定过程中就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