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计生工作人员介绍,《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是一式四份,对符合“单独二孩”生育规定的夫妇,镇(街)人口计生办接到《申请表》,签署同意再生育意见并予以公示,通知夫妇去领取的是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证》。
获得“准生”的未孕妈妈的服务证上,“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填上了二孩生育申请的时间、“夫妻单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申请理由,申请书编号、“符合再生育条件,予以批准”的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批意见等。
工作人员提醒,获“准生”后,要保存好两份材料,女方怀孕后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围产保健卡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加具审批意见和盖章手续,然后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及分娩。
阅读延伸
街镇办三做法
1.对广东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已经怀孕“单独”夫妇,为他们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做到快接、快审、快批;
2.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
3.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