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借款合同特殊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4-07-28 15:00: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有哪些特殊的规则?下文为你介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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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出资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不同,出资方式也有所不同,即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自然人借款合同是什么合同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的要件是: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借款合同需要是书面形式;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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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2、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落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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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特殊成立条件才能成立的合同嘛?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交付合同才成立。
特殊类合同包括哪些?
需要参考合同约定
可以帮忙看一下合同有没有问题?
合同是否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情况判断: 1、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与个人签订合同,对方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是与公司签订合同,则该公司应当是合法成立且具有合同要求的相应资质; 2、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原则签订的; 3、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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