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约定商业秘密泄密的行为、制定商业秘密泄密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标准。实践中可以运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对职工的规范管理入手,及时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进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规定职工泄露商业秘密后应负的法律责任。
与掌握企业商业秘密职工协商,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对关键业务岗位的职工,规定其在调离原岗位或离开企业后,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岗位相同的业务,不能直接或间接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谋利,否则,企业有权依法对违约职工起诉并追究责任。企业也可以在其离职前6个月调整其岗位,即从涉密岗位调至非涉密岗位。
企业要加强对业务骨干的教育和管理。因为在企业能够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大多处在重要技术岗位或关键核心岗位,对这些在特殊岗位工作并作出特殊贡献的职工,企业可以实行特殊的分配政策和奖励制度。
阅读延伸
员工带走商业秘密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所以此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仲裁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