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遇到一房二卖是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4-07-28 15:00: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案情】

  周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购房合同购得商铺一间,并且也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产权登记,随即周某便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期限为5年的租赁合同,刘某租用该店铺并已支付清全部租金15万元。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又将该商铺卖给了董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现董某以商铺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要求承租人刘某迁出,刘某则认为自己就该商铺已签订了租赁合同,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其享有的租赁权不受商铺所有权变更的影响,即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对于一房二卖不具有效力。

  第一,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即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及变更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租赁物的原产权人将租赁物出租给善意第三人后,又将租赁物转让与新产权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人与原产权人的租赁关系适用于租赁物的新产权人,即新产权人不得违背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仍然有效。

  第三,本案中,周某虽然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了购房合同并已交付和实际占有该商铺,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转移及变更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在法律上周某并未成为该商铺的产权人。进而,周某在尚未取得系争商铺的产权时与董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如事后周某成为产权人,那么周某对该商铺的处分就是有权处分,则签订的租赁合同自然可以认定为有效;如果周某不能成为产权人,那么周某对该商铺自始无权享有处分、收益的权利,其与刘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也就对新产权人董某没有约束力,进而,承租人刘某也不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相关当事人自己承担。

  综上,“买卖不破租赁”遇上“一房二卖”时无效,本案中承租人刘某不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其与出租人周某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及纠纷,可依法另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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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存在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卖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一般是可以进行房屋买卖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一房二卖第二份合同是否有效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房二卖的合同是否有效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买卖不破租赁我买了房子并继续履行前合同
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责令承租人限期腾空房屋。
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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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情况可以分为:1、中止履行,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