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超生罚款数额是多少?根据往年的人均收入和罚款数额,再加上广东省的超生政策,广东省的超生罚款数额在20~30万之间。本文主要列举广东几个大城市的罚款历史。
广东省超生政策:
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即超生)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 (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州市
广州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17元,广州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30万。
例如,广州市天河区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万元,该区某私企老板如果去年收入2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20-2)×2=4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20-2)×1=24万元。这还只是其个人的罚金,加上配偶的罚金就不止这个数字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
深圳市
深圳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深圳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9万。
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按深圳去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计算,如果一个深圳富人年收入在3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30-2)×2=6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30-2)×1=34万元。这还只是夫妻一方的罚金,加上配偶方的罚金就不止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即使按年收入12万元计算,如果超生1个孩子也将被最高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
东莞市
东莞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25元。
东莞市超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7025X2人X6倍约32万元,未婚生子约为1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