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新农合如何缴费,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2013年咸阳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至365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65元,较去年提高15元。2012年是新农合报销水平最高的一年,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为9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为80%,报销封顶线逐年上升。与此同时,新农合筹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由2007年的 50元(政府40元、个人10元)提高到去年的300元(政府250元,个人50元)。2013年为更大发挥新农合基金的作用,咸阳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至365元,增长了7倍多。
2012咸阳新农合缴费标准:
|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农合缴费标准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